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白话文三命通会全集论六亲二

原文: 又曰:春秋二分前后犯卯酉日时者主散绝骨肉、祖业。

辛酉日时名白虎临庭在日克妻在时克子不利骨肉。

戊申、戊寅名六道消虚主不利亲族。

壬戌日时名天后失行主不利妻孥。

译文: 又说:春秋二分前后犯卯酉日时者主骨肉离散、祖业败绝。

辛酉日时名白虎临庭日支克妻时支克子不利骨肉。

戊申、戊寅名六道消虚主不利亲族。

壬戌日时名天后失行主不利妻孥。

注解: 1. 特殊时间: 春秋二分+卯酉日时→骨肉散。

2. 神煞解析: 白虎临庭→克妻克子。

六道消虚→亲族灾。

天后失行→妻孥灾。

原文: 《广录》云:“凡命生时辰戌丑未主妨父母带劫煞、亡神、元辰、羊刃多者亦然。

日时犯两重亡神者克母。

若时犯辰戌丑未却不犯恶煞亦不克。

” 《天元变化书》云:“凡命生在父母气绝弱之位者必刑克。

带煞多者主离背不必在四季之时。

” 《尺璧》云:“凡时犯劫煞、羊刃虽非辰戌丑未亦有克四维母、四正父也。

” 《直道歌》云:“四季生人背太阳定主父先亡。

” 《壶中子》云:“月坐孤虚棣萼凋悴。

” 孤乃孤神虚乃六虚命中得之兄弟衰绝。

《尺璧》云:“凡巳酉丑全带辛字者主骨肉在他乡不得归葬。

” 《鬼谷遗文》云:“五墓为盖藏之地时贵亦妨。

四孟是孤绝之神带煞必克。

” 《珞琭子》云:“眷属同于水火相逢于沐浴之乡。

骨肉中道分离孤宿尤嫌于隔角。

” 译文: 《广录》云:“生辰戌丑未时主妨父母;带劫煞、亡神、元辰、羊刃多者同。

日时两重亡神克母。

时犯四季而无恶煞则不克。

” 《天元变化书》云:“生父母气绝弱位必刑克带煞多者离背不拘四季。

” 《尺璧》云:“时犯劫煞、羊刃虽非四季亦克四维母、四正父。

” 《直道歌》云:“四季生人背太阳父先亡。

” 《壶中子》云:“月坐孤虚兄弟凋零。

” 《尺璧》云:“巳酉丑全带辛骨肉客死他乡。

” 《鬼谷遗文》云:“五墓(辰戌丑未)妨亲四孟(寅申巳亥)带煞必克。

” 《珞琭子》云:“眷属如水火相逢沐浴乡;骨肉中道离孤宿嫌隔角。

” 注解: 1. 四季时克亲: 辰戌丑未时+煞→克父母。

2. 亡神规则: 两重亡神→克母。

3. 特殊神煞: 孤虚→兄弟少。

巳酉丑+辛→客死。

四孟煞→克亲。

4. 沐浴相逢: 六亲如水火不容。

原文: 古歌云:“隔角分明亥子初日时犯着定应孤。

若非父母隔绝早定主偏房外寄居。

累犯惟宜孤立吉更将年上来求日。

妻家不是丧无人便是自身姓非一。

时上子孙少更迟不然不出在亲闱。

月中兄弟应须少日里当防几换妻。

” 译文: 古歌云:“隔角分明在亥子初日时犯之定主孤。

若非父母早隔绝必是偏房外寄居。

累犯孤神宜孤立年日相逢仔细推。

妻家非丧即无后自身改姓或离乡。

时柱子孙少且迟不然难出亲族中。

月柱兄弟应稀少日柱慎防多次妻。

” 注解: 1. 隔角煞: 亥子初(亥时、子时初刻)→孤克。

2. 六亲影响: 父母早亡、偏房、改姓、妻丧、子迟。

3. 命理重点: 年日互动、时柱子孙、月柱兄弟 总结:本章节主要讲了。

《三命通会》中的“论六亲”以八字命理为核心系统阐述了父母、兄弟、妻子等亲属关系的分析方法融合十神、神煞、五行生克及宫位理论构建了一套完整的六亲推断体系。

以下是其核心内容的总结: 一、六亲的理论根基与十神对应 以“一阴一阳配成夫妇”为起点通过十神与干支的组合定义六亲关系: 1. 父母:正印为母(阴干生我者)偏财为父(我克阳干者)。

例如甲日主见癸水为母戊土为父。

若柱中无正印以偏印代母;无偏财以正财代父。

2. 兄弟:比肩为兄姊劫财为弟妹。

阳干以阳干为兄阴干以阴干为弟强弱定长幼顺序。

3. 妻子:男命以正财为妻偏财为妾;女命以正官为夫七杀为偏夫。

如甲日主见己土为正妻庚金为夫星。

4. 子女:男命以七杀为子正官为女;女命以食神为子伤官为女。

如甲日主见庚金为子辛金为女。

二、四柱宫位与六亲定位 将四柱类比家族结构结合宫位与十神判断六亲状态: 年柱:代表祖上与父母天干为父地支为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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